PMP考试报考须知

发布日期:2017年08月24日    浏览次数:798

初考:

首次报名认证考试的人员。

1、凡参加认证考试的认证考试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报名。

北京地区的认证考试人员直接到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报名。

外地认证考试人员所在地设有报名点的,应到所设报名点报名。

未设有报名点的地区,可直接与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联系。

 

2、首次认证考试报名条件

(一)报名认证考试人员必须具备35小时以上涵盖美国项目管理知识体系中十大知识领域的项目管理学习、培训经历。

(二)报名认证考试者必须具备以下两类情况之一。

第一类: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及以上者

PMI要求申请者在五大项目管理过程中(项目的启动阶段、计划阶段、实施阶段、控制阶段和收尾阶段)至少具有4500小时的项目管理经验,并且,在申请之日前6年内,累计项目管理月数至少达到36个月。

注:在计算项目管理月份时,所要求的36个月是不重叠的、单独的。

 

第二类: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以下者

PMI要求申请者在五大项目管理过程中(项目的起始阶段、计划阶段、实施阶段、控制阶段和收尾阶段)至少具有7500小时的项目管理经验,并且,在申请之日前8年内,累计项目管理月数至少达到60个月。

注:在计算项目管理月份时,所要求的60个月是不重叠的、单独的。

 

重考:

认证考试未通过,再次申请认证考试的人员

1、在距首次报名考试时间一年之内的重考,PMP资格认证考试费为重考费。

2、若重考考试时间距首次报名考试时间(以下均以首次报名时间为2004年3月为例):

未超过一年:即2004年6月到2005年3月,报名重考须提交重考表格及重考费。

超过一年:即2005年3月以后,须重新报名参加考试,填写初考所需全部材料及交纳初次考试费。

 

缓考:

1.申请缓考的认证考试人员要求将缓考申请表和缓考费在当次考试缓考截止日期之前交至或汇至各报名点。

2.初考、重考均可以申请两次缓考,但认证考试人员申请缓考只能在首次报名后的一年之内。如以认证考试人员首次报名时间为2004年3月为例,他可以申请缓考参加2004年6月至2005年3月的考试。

3.缓考后不办理退考。

 

退考:

1.报名之后,认证考试人员可以申请退考,须提交退考申请表交纳退考管理费830元人民币,并退还原发票。

2.只办理:

(1)首次报名考试规定退考日期之前的退考

(2)在首次报名考试之前,因未通过PMI资格审核的退考

3.由于未通过PMI资格审核而重新提交材料参加下一次考试的考生不能退考。

4.缓考后不办理退考。

5.其它情形退考不予办理。

 

缺考:

1、认证考试人员如未办理缓考,且未如期参加考试,视为缺考。

2、缺考后再次报名,按重考规定办理。

 

考试费用:


会员
非会员
会员费
139美金/年
0
PMP 初考费
RMB 2400元/人
RMB 3300元/人
PMP 重考费
RMB 1875元/人RMB 2190元/人